代表处延期所需材料
2009-05-15 12:33:38 作者:admin 来源:上海企业登记网 浏览次数:0 网友评论 0 条
代表处延期所应提供的材料
1 、首席代表签字的《外国(地区)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变更登记表》(原件);
2 、房屋产权证和租赁合同 (复印件)
3 、原登记证(原件)。
4、代表处年度工作情况小结 (原件)
5、驻在证明、指定办公场所批复(复印件)
6、组织机构代码正副本、IC卡(原件)
7、国、地税务登记证正副本(原件)
8、首席代表护照(复印件)
关键词:注册代表处


已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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